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强化西安市内地方金融组织日常监管,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已被陕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取消经营许可或经营资格的28家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根据监管要求,请公告名单内机构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或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关于“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行”等相关金融类字样,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上述期限内,未按要求完成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的机构,西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将联合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同时,请广大市民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在从事相关活动时,注意查验有关机构是否具备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业务经营资质,加强甄别、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9-86788307
附件:已取消经营许可或经营资格但未办理注销登记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名单.doc
西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